85437095009 可录及显示播放文字、静态图像或声音文件之携带式电池供电电子阅读器;主要供儿童用携带式交互电子教育设备
电子阅读器:电子书或儿童教育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两用物项候选 9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3A101 模/数转换器、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另有 6 项请至税则详细页展开。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5A002:高性能密码机、密码卡与密钥管理产品(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50。密码机/卡须达清单密钥条件,且对称加解密 ≥10 Gbps或非对称签名 ≥50,000 tps;密钥管理产品另须支持 ≥10,000 个管理对象。一般具有登录密码或消费级加密功能的设备不因此受控。(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国家密码管理局)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50
- 0A903.a: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的干扰范围>5 km时须两用物项出口许可;≤5 km只代表未因本条自动列管,仍须核对军品、最终用途及中国境内对干扰/反制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管理。(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60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854370 共 9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3A101
模/数转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30;具有以下任一特
性的模/数转换
器:
a.在-54~125℃的温度范围内连续工
作;
b.专门设计以符合加固设备的军用技
术规范;
c.专门设计或
改进成军用,或
设计成抗辐射
的,并具有以下
任一特性:
1.在额定“精度”下
转换速率大于每秒
200000 次完整的转
换;
2.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精度”超
过满量程的1/10000
以上;
3.品质因数为1×108
以上(每秒转换次数
除以“精度”);
4.内含具有以下两
种特性的模数转换
器微型电路:
a.达到最大分辨率
时的最长转换时间
小于20μs;
b.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额定的非
线性度高于满量程
的0.025%。
-
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能够测量不少于
230u的离子、分
辨率高于2/230的
质谱仪及其离子
源:
注意:为分析六氟
化铀在线样品而
专门设计或制造
的质谱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核
出口管制清单》加
以管制。
a .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ICP/MS);
-
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b.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
-
3A233.c
热电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c.热电离质谱仪(TIMS);
-
3A233.d
电子轰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电子轰击质谱
仪:
1.分子束入口系统,将准直的分析物
分子束注入分子被电子束电离的离子
源区域;
2.能冷却至-80 ℃或更低的温度,以
捕获未被电子束电离的分析物分子的
一个或多个“冷阱”;
技术说明:
1.3A233.d项所管制的是通常用
于六氟化铀气体样品同位素分析的质
谱仪。
2.3A233.d项所管制的电子轰击
质谱仪也称电子冲击质谱仪或电子电
离质谱仪。
3.在3A233.d.2项中,“冷阱”
是一种通过将气体分子凝结或冻结在
冷的表面上来捕集气体分子的装置。
就本项而言,闭环气态氦低温真空泵
不是“冷阱”。
-
3A233.e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e.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
-
5A002.b
密码机、密码卡;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b.具有以下两种特性,以实现密码运
算为主要功能的设备(密码机、密码
卡):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
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
50000tps以上;
-
5A002.d
密钥管理产品;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用于对称密钥
或非对称密钥的生成、分发、存储等
管理功能的服务端设备或系统(密钥
管理产品):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
0A903.a
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干扰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驾驶
航空器系统:
a.干扰范围大于5km 的反无人机电
子干扰设备;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可采逐批检验(每批检验期限约 14 天)或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3、审查约 14 天、证书效期 3 年)。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5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小王子点读笔(74C603)(2017-12-2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小王子点读笔」根据检附数据,由感应笔头、IC、造型喇叭、电源开关、Reset孔及电池盒盖(需装入2颗4号电池)组成,可移动携带使用,内部已录存固定音频,使用上须搭配巧连智2018年3月号读本(非本案货品),当感应笔头点击特定文字或图片,经图像辨识及解码,立即播放对应声频,设计供已满4岁的孩子使用,提供听故事、听歌曲、交互问答等教育功能,参据HS注解第8543节诠释及解释准则一、六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70.95.00-9。 材质成分::塑料(ABS)、IC、纸 功能用途::按按钮配合书本,听故事、歌曲、玩游戏 发文文号 106AA0796
- 申报货品::InkCase I7 保护壳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类理由::根据检附数据,本案货品「InkCase I7 for iPhone 7」系iPhone 7手机保护壳上安装4.3吋电子纸作为显示设备(E-Ink Display),像素800 x 480,显示灰阶16色阶,内置微处理器,缓冲内存(RAM)容量1GB,NAND Flash内存2GB,Linux操作系统,内具锂离子蓄电池,可将手机中之电子书文档(文件类型:txt、epub)、图片、电子邮件、新闻利用蓝芽传输下载阅读,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及HS注解第8543节之诠释,税则宜归列第8543.70.95.0 材质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电子纸保护壳,可以呈现文字及图像但无法播放视频 发文文号 106CA0104
- 申报货品::InkCase Ivy 保护壳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类理由::根据检附数据,本案货品「InkCase Ivy for iPhone 7」系iPhone 7手机保护壳上安装2.1吋电子纸作为显示设备(E-Ink Display),像素212 x 104,仅显示单色,内置微处理器,缓冲内存(RAM)容量32KB,NAND Flash内存256KB,Linux操作系统,内具锂离子蓄电池,可将手机中之图片等利用蓝芽传输下载阅读,亦可显示手机消息中心之内容、时间/日期、待办事项等数据,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及HS注解第8543节之诠释,税则宜归列第8543.70.95. 材质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电子纸保护壳,可以呈现文字及图像但无法播放视频 发文文号 106CA0105
- 申报货品::可可熊 头+身体50公分,腿20公分,长25公分,宽30公分 总重:1600公克 电源供应方式:锂电池2600mAh或Micro USB接口以5V 1A之充电器进行充电(2016-12-0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可可熊,总重1600公克,依据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外观呈熊玩偶造型,可移动携带使用,使用内置锂电池为电源,具有智能语音聊天、语音点播故事等各式学习音频、英文儿歌、古诗、百科知识等各类音频或智能英文单词翻译等教育学习功能,主要供儿童作为陪伴书僮使用之智能语音交互设备(云智能交互机器人),属具独立功能之电机器具,符合ITA2项目「主要供儿童用携带式交互电子教育设备」货品之特性,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及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70.95.00-9「可录 材质成分::材质:进口绒 填充物:100% PP棉(内含机芯) 机心材质:塑料 功能用途::智能聊天,可用中英文和小朋友对话;深度学习,智能自主学习,可随累积的对话数据成长,帮助父母了解孩童;早教点播,云端有大量点播资源,透过APP操作为孩子讲故事、唱儿歌、学中英文;WIFI音箱,链接速度比蓝芽快速稳定,可做随身音箱;扩展方便,云端直接更新,不用手动下载内容 发文文号 105AA0973
- 申报货品::名称:6.8吋电子笔记本;型号:E60Q62;规格:6.8"E-INK Panel, 1500mAh可充电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内置内存:4GB, Android OS操作系统(2016-11-2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之图片与型录说明,其操作界面将「书写」与「阅读」功能并列,无主从功能之分,系兼具记事本功能之电子阅读器,宜按解释准则一、六,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5.00-9号「可录及显示播放文字、静态图像或声音文件之携带式电池供电电子阅读器;主要供儿童用携带式交互电子教育设备」项下。 功能用途::有内置内存可将书籍放在机台内显示电子书书籍内容,显示照片文件,手写笔记本功能(可访问源文件案,导出图片档),打开wireless功能可透过浏览器连上网络。 发文文号 105CA0286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67.06 公吨 98.54%
- 中华民国 0.97 公吨 1.42%
- 美国 0.03 公吨 0.04%
- 越南 0.00 公吨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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