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59920001 碳纤维及硼纤维以外工业用石制品及矿物制品
工业石矿制品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1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22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不烧高铝砖/JH-A75/LW-2 230*114/105*65(2015-07-0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其检附之数据说明,系由氧化铝、氧化硅及氧化铁等材料混合,并加入酚醛树脂当结合剂予成型,将成型之砖胚进行200℃热处理(未经烧结),参酌(101)高预字第174号及(103)高预字第0128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AL203≧75% SiO2≦15% Fe2O3≦2.5% 气孔≦15% 体密≧2.9 耐压≧60 功能用途::功能:导热系数较低,隔热性能较好 用途:钢包、电炉、转炉的永久衬使用 发文文号 104BA0129
- 申报货品::不烧高铝砖/JH-A75/LW-3 230*114/109*65(2015-07-0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其检附之数据说明,系由氧化铝、氧化硅及氧化铁等材料混合,并加入酚醛树脂当结合剂予成型,将成型之砖胚进行200℃热处理(未经烧结),参酌(101)高预字第174号及(103)高预字第0128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AL203≧75% SiO2≦15% Fe2O3≦2.5% 气孔≦15% 体密≧2.9 耐压≧60 功能用途::功能:导热系数较低,隔热性能较好 用途:钢包、电炉、转炉的永久衬使用 发文文号 104BA0131
- 申报货品::不烧高铝砖/JH-A75/LW-1 230*114*65(2015-07-0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其检附之数据说明,系由氧化铝、氧化硅及氧化铁等材料混合,并加入酚醛树脂当结合剂予成型,将成型之砖胚进行200℃热处理(未经烧结),参酌(101)高预字第174号及(103)高预字第0128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AL203≧75% SiO2≦15% Fe2O3≦2.5% 气孔≦15% 体密≧2.9 耐压≧60 功能用途::功能:导热系数较低,隔热性能较好 用途:钢包、电炉、转炉的永久衬使用 发文文号 104BA0130
- 申报货品::高强度轻质保温板/Magsi-025/1000×1000×10mm(2014-07-11)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型录、成分及制程等数据,系由MgO、SiO2混料压制成型经550℃烘烤(未经烧结)完成,不符69章章注1所称之经过烧制者,应属工业用石制品及矿物制品范畴,非第69章物品,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MgO+SiO2≧52% 鉴定方式:依GB/T 5069-2007或GB/T 21114-2007 功能用途::用于盛钢桶、加热窑炉保温层,可使用温度1000℃以下,具有不粉化、强度高、隔热性好之特点。 发文文号 103BA0160
- 申报货品::铝碳化硅碳砖/LTT-70TC/385×305×120mm(2014-06-2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型录及成分等数据,系由钢玉、铝矾土、石墨及碳化硅混料压制成型经250℃加热烘烤(未经烧结)完成,不符69章章注1所称之经过烧制者,应属工业用石制品及矿物制品范畴,非第69章物品,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Al2O3≧63%,C≧10%,SiC≧4% 鉴定方式:依GB/T 16555-2008 功能用途::用于鱼雷车工作层,具有较好的抗渣性能和抗剥落性能,适用与铁水脱S、脱P等精炼处理。 发文文号 103BA0128
- 申报货品::镁尖晶石砖/RHSB-25D/350×100×153.8mm(2014-06-2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成分及制程,系由MgO+Al2O3、SiO2、CaO及Cr2O3混料压制成型经250℃加热烘烤(未经烧结)完成,不符69章章注1所称之经过烧制者,非第69章物品,应属工业用石制品及矿物制品范畴,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815.99.20.00-1号。 材质成分::MgO+Al2O3≧93.00%,SiO2≦4.00%,CaO≦2.00%,Cr2O3≦0.10% 鉴定方式:依GB/T 5069-2007 功能用途::用于钢厂精炼真空脱气炉的浸渍管、环流管和真空室,具有良好的高温强度、抗渣侵蚀和抗钢水冲刷性能,具有与镁铬砖相当的使用寿命和更高的性价比,且对环境无任何污染 发文文号 103BA0131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29,442.17 公吨 92.45%
- 日本 909.49 公吨 2.86%
- 西班牙 683.76 公吨 2.15%
- 印度 358.44 公吨 1.13%
- 意大利 327.54 公吨 1.03%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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