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享经济成果普发现金办法|第 2 条|国库|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3-03-27
本办法之主管机关为财政部。 本办法所定事项,主管机关得委任所属机关运行。 有关普发现金系统平台建置,由主管机关会同数字发展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