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标准|第 2 条|消防|法规|生效中
内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1-07-07
液化石油气容器,分类如下: 一、钢制液化石油气容器(以下简称钢制容器):指供家庭或营业场所使用,其灌装重量为二公斤、四公斤、十公斤、十六公斤、十八公斤、二十公斤或五十公斤,使用温度在摄氏四十度以下,并以电弧或自动熔接其瓶身、护圈及钢裙之容器。 二、复合材料液化石油气容器(以下简称复合容器):指供家庭或营业场所使用,其容量为水容量二公升以上五十公升以下之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