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容器定期检验标准|第 4 条|消防|法规|生效中
内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5-08-01|最后修订: 2025-07-21
钢制容器之定期检验项目如下,并应循序进行: 一、第一次外观检查。 二、残留气体回收。 三、耐压试验。 四、除锈作业。 五、第二次外观检查。 六、内部检查。 七、重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