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业办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 2 条|保险|法规|生效中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v1.0
最后修订: 2026-03-12
人身保险业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编制之说明文档(以下简称说明文档),应依本办法规定记载,编制目录及页次,并以简明易懂之文字详实明确记载,不得有虚伪不实或欠缺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