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30061000 动物或非人形玩具,充填者
玩具:儿童游戏用品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2.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3、审查约 14 天、证书效期 3 年)。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3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填充玩偶裁片(未充填,未缝合)(2017-05-2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根据检附数据系仅有玩偶外皮,尚未充填且未缝合之非人形填充玩偶未完成品,可视为已具有玩偶之主要特性,并参酌美国海关N19137及N175645号案例分类意旨,及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9503节之诠释,依据解释准则一及二(甲)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9503.00.61.00-0「动物或非人形玩具,充填者」。 材质成分::100% 聚酯纤维 功能用途::小孩玩 发文文号 106AA0345
- 申报货品::填充玩偶(未充填)(2017-05-09)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名称为「填充玩偶(未充填)」,依据检附数据说明,系仅有玩偶外皮,尚未充填棉花之非人形填充玩具未完成品,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9503节之诠释及第95章注3规定,并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9503.00.61.00-0「动物或非人形玩具,充填者」。 材质成分::100% 聚酯纤维 功能用途::小孩玩 发文文号 106AA0312
- 申报货品::绒毛玩偶星空投射灯/SA137(LU) 240×230×180mm(2016-11-15) 分类理由::本案经核检附数据,系绒毛填充玩偶,大小为24×23×18cm,可播放催眠曲及投射星星状灯光,其主要特性为供娱乐之玩偶,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950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9503.00.61.00-0。 材质成分::机芯外壳:ABS、毛绒玩偶材料:100% 聚酯纤维、填充物:100% 棉花 功能用途::毛绒玩偶星星投射灯+舒缓的催眠曲+舒缓婴儿的心跳声用于安抚宝宝入睡 发文文号 105AA0919
- 申报货品::210690 小狗型手提袋 210710 小兔子型手提袋 210700 小熊型手提袋(2014-12-04) 分类理由::一、本关(091)高预字第0514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原核定货品分类号列第 4202.92.90.92-7号不适当,应予变更。 二、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为具有填充物之可爱动物造型手提袋,备有提把及拉链,可供置放较小之物品。该货品兼具填充玩具(第9503节)娱乐性及手提袋(第4202节)实用性之特征,且两者特性相当,依据海关进口税则解释准则三(丙)之规定,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9503.00.61.00-0号。 材质成分::绒毛布、泡棉、拉链等 功能用途::上述可爱动物造型主要用途功能是做为手提袋用 发文文号 103BA0264
- 申报货品::3 in 1 Plush Toy(三合一绒毛玩具) 型号:Animal Series (Giraffe)(2014-11-06)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所检附样品及数据说明,为具有玩具、枕头及保暖毛毯等三合一功能之可爱宠物造型玩具,毛毯系以拉链与造型动物结合一起,可变身成枕头及覆盖等实用功能,依据解释准则三(丙)规定及参据HS注解第950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9503.00.61.00-0。 材质成分::包覆纺织层(face covering):83% 聚酯纤维(Polyester)、17% 弹性纤维(Spandex) 填充物(body):100% 聚酯纤维(Polyester) 毯(blanket):100% 聚酯纤维(Polyester) 功能用途::儿童玩具,可拆开当枕头使用,也可再拆开当毯使用 发文文号 103AA0728
- 申报货品::绒毛填充玩具(2014-10-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根据检附货样及数据说明,系绒毛充填玩具,大小约25×15×10CM,头部附有绳索及吸盘可供吊挂,内部具有电子式录放音器具(仅有6秒钟之录放音功能),可录制简短父母声音以安抚幼儿,依据HS解释准则一及六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9503.00.61.00-0。 材质成分::绒毛布、聚酯棉、6秒以内录放音功能 电子机心 功能用途::做为学龄前及幼儿玩耍使用,录放音录下父母简短音频,做为学龄前儿童有安慰及启发学习动力之诱因及玩耍趣味 发文文号 103AA0698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1,730.23 公吨 90.99%
- 越南 66.93 公吨 3.52%
- 印尼 56.74 公吨 2.98%
- 菲律宾 21.31 公吨 1.12%
- 泰国 7.65 公吨 0.40%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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