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42000002 航空或太空航行用仪器及用具(罗盘除外)
航空仪器:飞机导航用的仪器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0%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两用物项候选 8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6A108.b 地形等高线绘制设备、6A108.c 场景绘图及相关设备、7A102 陀螺仪;另有 5 项请至税则详细页展开。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901420 共 8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6A108.b
地形等高线绘制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7;b.地形等高线绘制设备;
-
6A108.c
场景绘图及相关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8;c.场景绘图及相关设备(包括数字和
模拟设备);
-
7A102
陀螺仪;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5;额定“漂移率”小于0.5º/h的陀螺仪。
说明:7A102项不管制集成到民用飞机、通用航空器等民
用航空器上的陀螺仪。“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相关物项的
出口管制,本清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7A103.a
陀螺稳定平台;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3;制导、控制系统设
备、部件:
a.陀螺稳定平台;
说明:7A103.a项不管制集成到民用飞
机、通用航空器等民用航空器上的陀
螺稳定平台。
-
7A103.b
自动驾驶仪;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1010;b.“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自动驾驶
仪。
说明:“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相关物
项的出口管制,本清单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
7A104
天文陀螺罗盘及其他利用天体或人造卫星进行导航的装置;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1、9014209012;天文陀螺罗盘及其他利用天体或人造卫星进行导航的装
置。
说明:7A104项不管制集成到民用飞机、通用航空器等民
用航空器上的天文陀螺罗盘及其他利用天体或人造卫星
进行导航的装置。“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相关物项的出口
管制,本清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7A105
导航信息处理机;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6;专门设计的导航信息处理机。
说明:7A105项不管制集成到民用飞机、通用航空器等民
用航空器上的导航信息处理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相
关物项的出口管制,本清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9A012.c.4
惯性测量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9014209014;4.具有以下所有特
性的惯性测量设备:
a.航向精度小于2°;
b.姿态精度小于
0.5°;
c.分辨率小于0.1°;
说明:9A012.c.4 项
不管制7A、7B所管
制的相关物项。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传感器、量测/导航/光学仪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该非判定。(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输出规定(台湾)
- S01 输往北韩敏感货品清单内列管项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韩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 S03 输往伊朗敏感货品清单内列管项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美国 1.14 公吨 35.03%
- 法国 0.94 公吨 28.65%
- 菲律宾 0.89 公吨 27.40%
- 土耳其 0.08 公吨 2.30%
- 中华民国 0.06 公吨 1.69%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延伸阅读与工具
快递单号预报
请输入快递单号
在政府海关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