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71300003 其他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并装有录或放音器具者
可携收音机:不需外置电源的收放音机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可采逐批检验(每批检验期限约 14 天)或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3、审查约 14 天、证书效期 3 年)。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9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高音质蓝牙专业免提器 型号:if-SP500 规格:电压DC 5V、功率5W(2018-04-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高音质蓝牙专业免提器 型号:if-SP500 规格:电压DC 5V」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可接TF卡或AUX线播放音乐之携带式免提器,具有广播及蓝牙功能,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27节之诠释及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并装有录或放音器具者」。 材质成分::外壳材质:塑料、喇叭、电池、主板 功能用途::功能:TF CARD、AUX、FM 用途:教学、导游免提使用 发文文号 107AA0249
- 申报货品::无线串联高音质蓝牙喇叭 型号:if-TWS55 规格:电压3.7V、电池1200mAh、蓝牙V4.2(2018-04-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无线串联高音质蓝牙喇叭 型号:if-TWS55 规格:电压DC 3.7V」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可接USB、TF卡或AUX线播放音乐之携带式喇叭,具有广播及蓝牙功能,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27节之诠释及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并装有录或放音器具者」。 材质成分::外壳材质:塑料+布网,单元喇叭、电池、主板 功能用途::功能:FM、TF CARD、USB播放音乐、AUX接线、BLUE Tooth 用途:娱乐使用 发文文号 107AA0248
- 申报货品::货品名称:蓝牙音响 / 型号:SUB-5 / 规格:1.尺寸:350mm*170mm*180mm 2.重量:约1880g(不含电池) 3.商品材质:电子组件+ABS+木质PP包覆4.蓝牙连接/AUX线连接/记忆卡/USB连接/FM播放音乐(2017-10-2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蓝芽音响」为多功能复合产品,除有线及无线连接手机播放,直接读取USB及记忆卡内音乐文件,亦含有无线电广播功能,依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参据HS注解第8527节之诠释及(106)北预字第0464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27.13.00.00-3号。 材质成分::电子组件+ABS+木质PP包覆 功能用途::功能:可透过蓝牙.AUX.USB.记忆卡连接拨放手机或记忆卡内之音乐。另可接麦克风免提使用。 用途:主要用途为播放音乐 发文文号 106CA0309
- 申报货品::手提CD/USB/SD/MP3音响 型号:CD21(2017-07-2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手提CD/USB/SD/MP3音响 型号:CD21」依检附数据说明,系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可播放无线电广播、CD光盘、SD记忆卡及USB保存之MP3/WMA音乐格式,参据HS注解第8527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并装有录或放音器具者」。 功能用途::手提CD/USB/SD/MP3音响(AM/FM广播) 发文文号 106AA0464
- 申报货品::免提机 型号:if-301 规格:技术参数1.1声道、输出功率:5瓦、失真度:0.30%、频响范围:180Hz-19000Hz 信噪比≧80dB、阻抗:2欧(2016-08-3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免提机,厂牌:ifive,型号:if-301,依检附之数据,系内置AM/FM Tuner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不需外置电源即可使用,参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及HS注解对税则第8527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置电源之无线电广播接收机,并装有录或放音器具者」。 材质成分::1.外壳及底壳 100%塑料 2.喇叭及螺丝、天线 100%铁制 功能用途::用于行动免提,例如教职、导游等,亦可插卡播放音乐及收听FM 发文文号 105AA0637
- 申报货品::iPod nano 7,产品简述:美商苹果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下称「本公司」)目前所进口之iPod nano7为第七代产品,配备2.5英寸Multi-Touch显示屏、16GB闪存,可进行音乐及视频播放,脱机下载网络广播(Podcast),浏览照片并收听FM广播。iPod nano 7内置蓝牙技术,且内置加速传感器支持Nike+功能。iPod nano 7产品可连接电……详见申请书(2016-01-19)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据其检附之数据,为拥有复合功能之电子产品,包含有MP3音频播放、MP4视频播放以及FM广播接收功能,分别应归入8519节、8521节及8527节,因本案货品之上述三种功能皆具有同等之具体明确性,参据海关进口税则解释准则三(丙)及(094)北预字第135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审答复函,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27.13.00.00-3号。 材质成分::产品尺寸及重量:尺寸76.5mm×39.6mm×5.4mm,重量31g 功能用途::∙MP3功能:经由iTunes软件,将音乐及其他音频加载iPod nano 7,实现MP3播放功能 ∙MP4功能:播放经由iTunes加载之视频,影音短片及观看专辑封面。 ∙FM广播功能:收听公共FM广播电台节目,并设置偏好电台。 发文文号 105CA0017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47.40 公吨 100.00%
- 中华民国 — 0.00%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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