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98900002 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其他录放音机:非特定分类音响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2.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可采逐批检验(每批检验期限约 14 天)或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3、审查约 14 天、证书效期 3 年)。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7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WIFI 网络音响/WM8/规格尺寸:9*9*7cm/重量:220g(如附一)(2017-04-1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型录及说明书,该货物未内置音乐且无连接其他保存媒体,系透过手机/电脑WiFi进行连接及设置,以专属APP播放网络音乐频道,或直接连接WiFi以语音控制方式播放网络音乐,依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19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19.89.00.00-2「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材质成分::如附件二 功能用途::透过WiFi连接可拨放搭配之APP在线电台歌曲,亦可用语音搜索拨放 发文文号 106AA0256
- 申报货品::货品名称:智能音响播放主机 / 型号:SPA-5000-00 / 规格:参考附件产品说明书(2016-10-12)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利用多种方式输入及输出音源,本身未含保存设备,亦未具有声音无线电广播接收功能,利用智能型手机APP操作控制,依解释准则一及HS注解对税则第8519节之诠释及(104)基预字第0752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19.89.00.00-2号「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材质成分::请参考附件二及附件三 功能用途::1.借由运行于智能型手机(Android or i.OS)上的应用程序来操控 2.借由有线网络接口连接到网络取得音乐档来播放,或由二个RCA音源信号输入接口 / 二个光纤音源输入接口连接到音乐播放器(如CD/DVD/Blueray播放器…等)来取得音乐输入信号来播放 3.具有一USB Type A接口,可连接用户的外置式USB flash memory stick(非随货销售品)来播放用户保存于外置式USB flash memory stick的音乐文件。 4.具有4组独立的喇叭左右声道输出接口 发文文号 105CA0248
- 申报货品::无线串流媒体初级扩大机 WXC-50(2016-09-2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系为具有音频放大及网络串流音频播放功能之网络音频播放器,以音频播放为主要功能,依据解释准则一(第16类类注3)及六之规定,并参据HS注解第8519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19.89.00.00-2「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功能用途::主要功能为音频扩大、音频输入/输出、另具备无线/有线网络接收、蓝牙传输功能 发文文号 105AA0728
- 申报货品::无线串流媒体扩大机 WXA-50(2016-09-2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及型录,系具有音频扩大、输入、输出、蓝牙传输及网络串流媒体播放等功能之扩大机,依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19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19.89.00.00-2「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功能用途::主要功能为音频扩大、音频输入/输出、另具备无线/有线网络接收、蓝牙传输功能 发文文号 105AA0727
- 申报货品::Sound Bar Audio System(主动式扬声器组合) 型号:HT-CT790(含主动式扬声器系统SA-CT790,重音喇叭:SA-WCT790)(2016-08-2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使用说明书,系为具有主动式扬声系统(Sound Bar)及重低音扬声器之主动式扬声器组合,可外置播放器、经由蓝芽传输、网络串流媒体(DLNA)或USB设备等播放音乐或照片,依解释准则一(第16类类注3)、六之规定及HS注解对税则第8519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19.89.00.00-2「其他录音或声音重放器具」。 材质成分::外壳橡胶材质 功能用途::它是一种AC电源的主动式扬声器组合,不能支持播放动态图像(视频)文件,主要是专用搭配于Sony电视机,功能是它可连接电视机输出电视机的声音,也可透过HDMI端子或无线从媒体播放器欣赏音乐,(说明书第19页),亦可连接U盘透过USB端子播放数据档的音乐(说明书第20页) 发文文号 105AA0627
- 申报货品::cocktail audio X12(2015-12-1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说明,cocktail audio X12,可透过网络以UPnP方式串流播放音乐,读取内置硬盘内音乐文件播放音乐,收听网络收音机,或将音乐文件转换为不同文件格式,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19节之诠释及美国海关N019007案例之分类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19.89.00.00-2。 功能用途::立体声音响扩大机组,音乐媒体保存播放器,镭射唱盘、网络收音机 发文文号 104AA0752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127.27 公吨 65.68%
- 越南 54.65 公吨 28.20%
- 捷克 8.51 公吨 4.39%
- 英国 1.21 公吨 0.62%
- 日本 0.88 公吨 0.45%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延伸阅读与工具
快递单号预报
请输入快递单号
在政府海关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