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95090009 其他热交换器
加热杀菌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3%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C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7.5%
稽征代号:Z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出口管制候选 14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2B350.f.1 具有2B350.f.1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2B350.f.2 具有2B350.f.2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2B350.f.3 具有2B350.f.3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另有 11 项请至税则详细页展开。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841950 共 14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2B350.f.1
具有2B350.f.1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f.换热面积大
于0.15m2且小
于 20 m2 的热
交换器或冷凝
器,其直接与所
处理或盛放的
化学品接触的
所有表面由以
下材料制成:
1.玻璃或玻璃衬里
(包括陶化或釉化
涂层);
-
2B350.f.2
具有2B350.f.2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2.含氟聚合物;
-
2B350.f.3
具有2B350.f.3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3.钛或钛合金;
-
2B350.f.4
具有2B350.f.4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4.锆或锆合金;
-
2B350.f.5
具有2B350.f.5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5.钽或钽合金;
-
2B350.f.6
具有2B350.f.6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6.镍含量大于25%
(按重量计)和铬含
量大于20%(按重量
计)的合金;
-
2B350.f.7
具有2B350.f.7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7.镍或镍含量大于
40%(按重量计)的
合金;
-
2B350.f.8
具有2B350.f.8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8.石墨;
-
2B350.f.9
具有2B350.f.9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9.钛碳化物;
-
2B350.f.10
具有2B350.f.10所列特性的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50;10.碳化硅;
-
核出口管制清单第14项
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10;1.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第6项定义
的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或中间冷却
剂回路的热交换器;
2.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第6项定义
的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回路的其他
热交换器。
注释:
对有一个中间冷却回路的快堆的情况,
除蒸汽发生器外,用于将一回路侧的热
量输送到中间冷却回路的热交换器理
所当然地属于控制范围以内。在气冷堆
中,可利用热交换器项驱动燃气轮机的
二次气体回路传热。本条款的控制范围
不包括反应堆支持系统如应急冷却系
统和衰变热冷却系统的热交换器。
-
核出口管制清单第15项
蒸汽发生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20;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核反应堆内
生成的热量(一回路侧)输送到进水(二
回路侧)以产生蒸汽。
-
核出口管制清单第65项
冷却UF的热交换器6;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3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 材料制成
6
或保护的热交换器,在压差为100kPa
下渗透压力变化率小于10Pa/h。
-
核出口管制清单第82项
冷却气体用热交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41950004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 腐蚀材料
6
制成或加以保护的热交换器。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工具机、泵、半导体制造设备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输出规定(台湾)
- S01 输往北韩敏感货品清单内列管项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韩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 S04 输往伊朗敏感货品清单内,货品规格达经济部公告之「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及「一般军用货品清单」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水冷散热器(Series Water Cooling Heatsink)型号规格:ss15型(2016-08-05)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其检附之数据说明,其为水冷式散热器,具多重安装结构,用于功率组件散热之用,依据HS注解对第8419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419.50.90.00-9号。 材质成分::铜 钢材 绝缘材料 功能用途::功率组件散热之用 发文文号 105BA0174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5,912.28 公吨 59.11%
- 南韩 1,256.70 公吨 12.56%
- 日本 825.61 公吨 8.25%
- 马来西亚 450.25 公吨 4.50%
- 印度 434.73 公吨 4.35%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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