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83000907 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合金钢:型钢角槽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特定有害废弃物等输出入规制法 别表第2 第36(巴塞尔公约)— 钢铁废料(部分):受污染或属巴塞尔附件之钢铁废料须输出承认+环境大臣确认;一般洁净钢铁废料多不受控,须逐案判定。(经济产业省 / 环境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4 / 2+5 / 2+7、审查约 14 天)。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 MP1 (一)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二)「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内列有特别规定「MXX」代号者,应向国际贸易署办理输入许可证;未列有特别规定「MXX」代号者,依一般签证规定办理。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适用条文 第 40 条 — 输入或携带进入台湾地区之大陆地区物品,以进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关税等税捐之征收及处理等,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输往或携带进入大陆地区之物品,以出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通关及处理,依输出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属有条件准许输入者,须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并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办理检验、检疫及关税等进程;输入大陆地区物品一律以进口论。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适用条文 第 7 条 — 大陆地区物品,除下列各款规定外,不得输入台湾地区:
一、主管机关公告准许输入项目及其条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艺术品、民俗文物、艺术品、文化资产维修材料及文教活动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开发用样品。
四、依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规定准许输入之物品。
五、供学校、研究机构及动物园用之动物。
六、保税工厂输入供加工外销之原物料与零组件,及供重整后全数外销之物品。…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属有条件准许输入者,须符合主管机关公告之准许项目及输入条件,并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申请输入许可,未符合条件者不得输入台湾地区。
- 货品输入管理办法
:适用条文 第 6 条 — 依本法规定限制输入之下列货品,贸易署应就其货品名称及输入规定,汇编限制输入货品表,公告办理之:
一、本法第五条所指特定国家或地区产制之货品。
二、本法第六条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输入之货品。
三、本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但书规定限制输入之货品。
四、本法第十三条之一规定之输入濒临绝种动植物及其产制品。
五、本法第十六条采取输入配额之货品。
六、本法第十八条因进口救济采取限制输入之货品。
输入限制…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输入采有条件准许,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并依限制输入货品表所列输入规定办理;列有特别规定代号者,须另检附指定主管机关之文档方得进口。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3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热轧圆棒 (HR round bar) ,规格:20MnCrS5, 直径: 35 – 99mm, 长度约6M(2018-02-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热轧圆棒」,规格:20MnCrS5,直径35mm~99mm长度约6000mm,依检附数据说明,系钢胚经轧延、冷却、矫直、无损检测而得。材质成分中Cr(铬)含量大于0.3%,且全长实心横断面一致,形状为圆形,符合H.S.中文注解第72章章注1(f)、(m)其他合金钢及其他条及杆之定义,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中文版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7228.30.00.90-7号「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单位皆为% C:0.19, Si:0.08, Mn:1.35, P:0.012, S:0.026, Cr:1.23, Ni:0.01, Mo:0.001, Al:0.022, O(ppm):11.9 功能用途::汽车减速箱及变速箱零件之原料 发文文号 107BA0025
- 申报货品::热轧圆棒 (HR round bar) ,规格:S45CB-S, 直径: 35 – 99mm, 长度约6M(2018-02-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热轧圆棒」,规格:S45CB-S,直径35mm~99mm长度约6000mm,依检附数据说明,系钢胚经轧延、冷却、矫直、无损检测而得。材质成分中B(硼)含量大于0.0008%,且全长实心横断面一致,形状为圆形,符合H.S.中文注解第72章章注1(f)、(m)其他合金钢及其他条及杆之定义,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中文版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7228.30.00.90-7号「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单位皆为% C:0.45, Si:0.22, Mn:0.67, P:0.013, S:0.016, Ni:0.01, Cr:0.028, Cu:0.032, Al:0.013, Mo:0.004, V:0.001, Ti:0.003, B:0.0014, Sn:0.002, As:0.007, Als:0.012, Pb:0.008, Sb:0.001 功能用途::马达轴心 发文文号 107BA0026
- 申报货品::热轧圆棒 (HR round bar) ,规格: 16MnCrS5, 直径: 35 – 99mm, 长度约 6M(2018-02-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热轧圆棒」,规格:16MnCrS5,直径35mm~99mm长度约6000mm,依检附数据说明,系钢胚经轧延、冷却、矫直、无损检测而得。材质成分中Cr(铬)含量大于0.3%,且全长实心横断面一致,形状为圆形,符合H.S.中文注解第72章章注1(f)、(m)其他合金钢及其他条及杆之定义,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中文版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7228.30.00.90-7号「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单位皆为% C:0.16, Si:0.15, Mn:1.13, P: 0.006, S:0.031, Cr:1.02, Ni:0.13, Cu:0.03, Mo:0.01, V:0.002, Ti:0.000, Al:0.034, B:0.0001, Ca:0.0014, Nb:0.000, Pb:0.000, As:0.000, Sb:0.000, Sn:0.00, N:0.01, Cu+10*Sn:0.03, Al/N:3.4 功能用途::汽车减速箱及变速箱零件之原料 发文文号 107BA0024
- 申报货品::热轧合金钢圆棒 直径Φ18mm*长度2000~3000mm(2018-02-0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说明,系钢胚经热熔炉热轧后成型、冷却制成,其中Cr(铬)含量大于0.3%,且全长实心横断面一致,形状为圆形,符合H.S.中文注解第72章章注1(f)、(m)其他合金钢及其他条及杆之定义,参据H.S.中文版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及依据解释准则一、六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7228.30.00.90-7号「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材质证明与成份表如附件所示 C:0.38~0.45%;Si:0.17~0.37%;Mn:0.50~0.80%;S≦0.035%;P≦0.035%;Cr:0.90~1.20%; Ni≦0.030%;Cu≦0.030%;Mo:0.15~0.25% 功能用途::最终成品为高尔夫球具零配件 发文文号 107BA0020
- 申报货品::合金钢棒素材、HY4700、外径尺寸95mm(2016-06-23)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合金钢棒,外径尺寸95mm,依其化学元素含量应属其他合金钢,加工制程为钢胚加入各式合金钢成分,热轧后热抽挤无再另外加工制成圆棒,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税则第72章章注1.(d)、(f)、(m)、HS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并依(103)基预字第0435号税则预先审核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7228.30.00.90-7「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附上材质证明书1份及照片 由碳(C) 0.38~0.45%、硅(Si) 0.30~0.50%、锰(Mn) 1.20~1.60%、硫(S) 0.035%、磷(P) 0.020% 铬(Cr) 0.10~0.20%、镍(Ni) 0.25%、钼(Mo) 0.15%、钒(V) 0.05~0.15%、铜(Cu) 0.25%所组成 功能用途::用于液气压缸之活塞杆,各式工作母机之导杆,机柱等 发文文号 105AA0467
- 申报货品::合金钢棒素材、HY4700、外径尺寸115mm(2016-06-23)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合金钢棒,外径尺寸115mm,依其化学元素含量应属其他合金钢,加工制程为钢胚加入各式合金钢成分,热轧后热抽挤无再另外加工制成圆棒,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税则第72章章注1.(d)、(f)、(m)、HS注解对税则第7228节之诠释,并依(103)基预字第0435号税则预先审核案例,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7228.30.00.90-7「其他合金钢条及杆,热轧、热抽或挤制后未进一步加工者」。 材质成分::附上材质证明书1份及照片 由碳(C) 0.38~0.45%、硅(Si) 0.30~0.50%、锰(Mn) 1.20~1.60%、硫(S) 0.035%、磷(P) 0.020% 铬(Cr) 0.10~0.20%、镍(Ni) 0.25%、钼(Mo) 0.15%、钒(V) 0.05~0.15%、铜(Cu) 0.25%所组成 功能用途::用于液气压缸之活塞杆,各式工作母机之导杆,机柱等 发文文号 105AA0468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67,055.68 公吨 60.92%
- 日本 29,414.73 公吨 26.72%
- 南韩 11,482.46 公吨 10.43%
- 印度 1,515.87 公吨 1.38%
- 越南 401.86 公吨 0.37%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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