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22000003 耐火砖、块、瓦及其他类似之耐火陶瓷建材制品,但硅化石粉制品或类似硅土制者除外,含氧化铝(AL2O3),二氧化硅(SIO2)或上述产品之混合物或化合物,其重量超过50%者
耐火砖:氧化铝硅质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8%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2.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MP1 (一)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二)「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内列有特别规定「MXX」代号者,应向国际贸易署办理输入许可证;未列有特别规定「MXX」代号者,依一般签证规定办理。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适用条文 第 40 条 — 输入或携带进入台湾地区之大陆地区物品,以进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关税等税捐之征收及处理等,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输往或携带进入大陆地区之物品,以出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通关及处理,依输出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属有条件准许输入者,须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并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办理检验、检疫及关税等进程;输入大陆地区物品一律以进口论。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适用条文 第 7 条 — 大陆地区物品,除下列各款规定外,不得输入台湾地区:
一、主管机关公告准许输入项目及其条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艺术品、民俗文物、艺术品、文化资产维修材料及文教活动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开发用样品。
四、依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规定准许输入之物品。
五、供学校、研究机构及动物园用之动物。
六、保税工厂输入供加工外销之原物料与零组件,及供重整后全数外销之物品。…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属有条件准许输入者,须符合主管机关公告之准许项目及输入条件,并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申请输入许可,未符合条件者不得输入台湾地区。
- 货品输入管理办法
:适用条文 第 6 条 — 依本法规定限制输入之下列货品,贸易署应就其货品名称及输入规定,汇编限制输入货品表,公告办理之:
一、本法第五条所指特定国家或地区产制之货品。
二、本法第六条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输入之货品。
三、本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但书规定限制输入之货品。
四、本法第十三条之一规定之输入濒临绝种动植物及其产制品。
五、本法第十六条采取输入配额之货品。
六、本法第十八条因进口救济采取限制输入之货品。
输入限制…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输入采有条件准许,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并依限制输入货品表所列输入规定办理;列有特别规定代号者,须另检附指定主管机关之文档方得进口。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9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MATRIFLO 84ACX 浇注黏土砖 规格:1.1055*1040*300mm,单件重量为975 KG。 2. 1055*990*300mm,单件重量为930 KG(2018-06-06)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检附数据说明,系以Al2O3、SiO2之混合物超过50%成型后加热烧结而成之砖,用于工业炉等高温环境,耐热温度1540℃。参据H.S.中文注解第69章第一分章总则及对税则第6902节之诠释,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902.20.00.00-3号「耐火砖、块、瓦及其他类似之耐火陶瓷建材制品,但硅化石粉制品或类似硅土制者除外,含氧化铝(Al2O3),二氧化硅(SiO2)或上述产品之混合物或化合物,其重量超过50%者」。 材质成分::参考材质成份表 最高耐热温度:1540℃ 氧化铝Al2O3 ---84.4% 二氧化硅SiO2 ---8.4% 二氧化钛TiO2 ---3.0% 氧化钙CaO ---2.5% 三氧化二铁Fe2O3 ---1.1% 杂项---0.6% 功能用途::此材料可抗熔铝合金连续侵蚀性能,设计给铝接触部位使用/用于熔铝炉的炉底及炉墙等区域。 发文文号 107BA0099
- 申报货品::GM系列耐火砖罗拉孔砖、耐热温度1500℃ 密度1200KG/M3(2017-02-17)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检附数据说明,系由Al2O3、SiO2之混合物超过50%成型后加热烧结而成之砖,用于工业炉等高温环境,耐热温度1500℃,依据HS注解第69章第一分章总则及对税则第6902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6902.20.00.00-3「耐火砖、块、瓦及其他类似之耐火陶瓷建材制品,但硅化石粉制品或类似硅土制者除外,含氧化铝(Al2O3),二氧化硅(SiO2)或上述产品之混合物或化合物,其重量超过50%者」。 材质成分::三氧化二铝 Al2O3 63%、二氧化硅 SiO2 35%、三氧化二铁 Fe2O3 0.6%、氧化钙 CaO 0.1% 杂质(氧化钾、氧化钠) 1.3% 功能用途::抗热震、吸音、隔热、保温、密封、耐火 高温环境填充密封、隔热、各种工业炉隔热内衬 发文文号 106AA0130
- 申报货品::YN系列耐火砖窗砖,耐热温度1500℃ 密度900KG/M3(2017-02-0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检附数据说明,系以Al2O3、SiO2之混合物超过50%成型后加热烧结而成之砖,用于工业炉等高温环境,耐热温度1500℃,依据HS注解第69章第一分章总则及对税则第6902节之诠释,并参据(099)基预字第0660号税则预先审核案例之分类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6902.20.00.00-3「耐火砖、块、瓦及其他类似之耐火陶瓷建材制品,但硅化石粉制品或类似硅土制者除外,含氧化铝(Al2O3),二氧化硅(SiO2)或上述产品之混合物或化合物,其重量超过50%者」。 材质成分::三氧化二铝 Al2O3 63%、二氧化硅 SiO2 35%、三氧化二铁 Fe2O3 0.7% 杂质(氧化钙、氧化钾、氧化钠) 1.3% 功能用途::抗热震、吸音、隔热、保温、密封、耐火 高温环境填充密封、隔热、各种工业炉隔热内衬 发文文号 106AA0092
- 申报货品::刚玉莫来石轻质隔热砖/GML-1/230×114×65mm(2014-07-16)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型录、成分及制程等数据说明,系由Al2O3及SiO2混料浇注成型经1200℃烧制完成,成品耐火度1700℃以上,参据H.S.注解第69章总则(B)(iv)及本章第1分章总则(B)规定,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902.20.00.00-3号。 材质成分::主要原料:Al2O3:67%,SiO2:22%,氧化铝微粉:8% 鉴定方式:依GB/T 6900-2006或GB/T 21114-2007 功能用途::用于冶炼容器、加热窑炉保温层或工作层,耐火度1700℃以上。 发文文号 103BA0164
- 申报货品::腊石砖/PY80(BK-28)/230×114×32mm(2014-06-27)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之数据说明为主要以氧化硅、三氧化二铝超过50%以上之混合物经破碎混料压制成形并经1200℃烧成之陶瓷制炉内用砖,依H.S.注解对税则第69章第一分章总则(B)及第6902节之诠释,归列货品分类号列6902.20.00.00-3。 材质成分::高硅腊石矿加粘土及硅微粉;SiO2(80-85%),Al2O3(13-18%) 鉴定方式:依GB/T 6901-2008或GB/T 21114-2007 功能用途::用于鱼雷车及盛铣桶永久层及保温层,避免与工作层产生酸化反应,并具有高强度及断热保温功能。 发文文号 103BA0137
- 申报货品::高铝砖/LZ-80/230×114×65mm(2014-06-27)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型录、成分及制程等数据说明,系由铝矾土混料成型干燥,再经1510℃高温烧制成含气化铝80%以上之高铝砖,参据H.S.注解第69章第1分章总则(B)规定及对税则第6902节诠释,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6902.20.00.00-3号。 材质成分::AL2O3:80%MIN, Fe2O3:≦2% 功能用途::用以阻档钢水渗透破坏保温层,防止保温层受到破坏及防止盛钢桶变形 发文文号 103BA0138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8,629.87 公吨 68.44%
- 印度 2,502.50 公吨 19.85%
- 越南 729.48 公吨 5.78%
- 日本 240.80 公吨 1.91%
- 德国 142.00 公吨 1.13%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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