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69090001 其他丙烯酸聚合物乳液,初级状态
除PMMA粒/乳液(39061010005/39061020003)及其他丙烯酸粒(39069010008)以外的丙烯酸乳液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4%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C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7.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4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二液混合高压止水工法-主剂18kg/箱(包装方式如附件_4)(2018-03-05)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说明,系由丙烯共聚物35%、苯二酸二烯丙酯12%、聚丙烯酸钠2%及水51%组成,未含其他无机填充物,需与另一硬化剂搭配使用,做为混凝土结构物漏水处之填充材料。案货为液态,且无一单体单元含量以重量计达全部聚合物含量之百分之九十五或以上,依据解释准则一(第39章章注四及六)、六之规定及H.S.中文版注解对税则第3906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3906.90.90.00-1号「其他丙烯酸聚合物乳液,初级状态」。 材质成分::丙烯共聚物(丙烯酸单体和丙烯酸共聚物) CAS No.71566-45-5 35%;苯二酸二烯丙酯12%;固形分47.5±2.0%;聚丙烯酸钠 CAS No.9003-04-7 2%;水 CAS No.7732-18-5 51% ;pH7.4±1.0 功能用途::混凝土结构物漏水处填充材料 发文文号 107BA0040
- 申报货品::纺织用印花助剂 40-BD-T 乳白色液状(2013-03-1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申请人检附数据,为丙烯酸聚合物乳液,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3906.90.90.00-1。 材质成分::丙烯酸树脂 40%、乳化剂 10%、水 50% 功能用途::功能:为助剂,加于色膏内,有助于吸附颜料之颜色,使之用于纺织物上经水洗或烘干后色料能紧密吸附不易掉色 用途:纺织印花用粘合剂 发文文号 102AA0184
- 申报货品::纺织用印花助剂 52-ER-T 乳白色液状(2013-03-1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申请人检附数据,为丙烯酸聚合物乳液,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3906.90.90.00-1。 材质成分::丙烯酸树脂 52%、乳化剂 10%、水 38% 功能用途::功能:为助剂,加于色膏内,有助于吸附颜料之颜色,使之用于纺织物上经水洗或烘干后色料能紧密吸附不易掉色 用途:纺织印花用粘合剂 发文文号 102AA0183
- 申报货品::纺织用印花助剂 42-BD-P 乳白色液状(2013-03-1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申请人检附数据,为丙烯酸聚合物乳液,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3906.90.90.00-1。 材质成分::丙烯酸树脂 42%、乳化剂 10%、水 48% 功能用途::功能:为助剂,加于色膏内,有助于吸附颜料之颜色,使之用于纺织物上经水洗或烘干后色料能紧密吸附不易掉色 用途:纺织印花用粘合剂 发文文号 102AA0185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20,146.00 公吨 59.92%
- 南韩 8,277.01 公吨 24.62%
- 日本 2,567.43 公吨 7.64%
- 印度 547.57 公吨 1.63%
- 美国 444.28 公吨 1.32%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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