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41992916 其他以合成有机色料为基料之调制品(包括第3204.11至第3204.19目之两种或以上色料之调制品),饲料用
除具名各类染料调制品(32041120000至32041992195)以外的饲料用合成有机色料调制品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5%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7.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404 (一)进口饲料,应检附农业部核发之饲料输入登记证影本或农业部、台北市、高雄巿政府核发之饲料制造登记证影本(持饲料制造登记证申请进口者,仅限饲料工厂进口自用饲料原料)。(二)进口饲料添加物,应检附农业部核发之饲料添加物输入登记证影本(以上饲料或饲料添加物品目以农业部公告者为准)。(三)非饲料或饲料添加物登记证持有者,应加附持有者之授权文档,或于登记证影本上加盖授权使用之章戳。(四)如属样品、赠品,应检附农业部或台北市、高雄巿政府核发之进口同意文档。
- 饲料管理法
:适用条文 第 11 条 — 输入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品目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许可,该饲料或饲料添加物经检验合格,发给输入许可登记证(以下简称输入登记证)后,始得输入。但经许可制造补助饲料或配合饲料并取得制造登记证者,为供自有工厂制造该补助饲料或配合饲料而输入之饲料,不在此限。
依前项规定经发给输入登记证者,得授权其他饲料贩卖业者办理输入。
前二项申请要件、进程、应检附文档、检验方法、许可条件、输入登记… 辅助说明:进口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品目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前,须向农业部申请许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输入登记证后始得输入;输入含有害物质或禁用成分等不得输入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者,最重可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并科 2 千万元以下罚金。 违反罚则 第 26 条 — 制造、加工、分装或输入第二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科新台币二千万元以下罚金。
因过失犯前项之罪者,处拘役,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项未遂犯罚之。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3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Leader Red/每公斤含班螯黄素(角黄素)不低于100g红色粉末(2016-10-31)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之数据说明及成份,参据(105)高预字第0203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案例,依解释准则一(第32章章注3、HS注解对第3204节(I)(A)及(E)(15)之诠释)及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3204.19.92.91-6号。 材质成分::Canthaxanthin min.10% ,Sucrose35-45% ,Gelatin25-35% ,Silica4-15% ,Antioxidant less than 1% ,Water(other) less than 7% 功能用途::对禽类产品着色而开发得一种饲用红色素着色成分为螯黄素(角黄素) 发文文号 105BA0241
- 申报货品::LEADER RED ;5kg/bag;100g canthaxanthin per KG(2016-09-1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根据申请人检附其成份及说明,依据解释准则一(第32章章注3)及六之规定,参据H.S.中文注解对税则第3204节(I)(A)及(E)(15)之诠释及WCO(世界关务组织) OMD-Harmonized System commodity database对货品「Preparations consisting of carotenoid dispersed in a carrier」之分类意旨及参酌(105)基预字第0089号税则预先审核案例、(101)基关字0015号疑义解答函、欧盟BTI DE242 材质成分::Canthaxanthin (min)10% 、Cane Sugar(Carrier)75-80% 、Water(less than)8%、Glutin3-5%、Starch(less than or equal to)3%、Ethoxyquin(antioxidant)(less than)1% 功能用途::本产品添加于饲料中,家禽采食后可以增进蛋黄,皮肤与脚胫颜色. Direction for Use:Poultry:25-300g per ton finished feed. 发文文号 105BA0203
- 申报货品::康特色 10 Canthaplus 10%(2016-02-02)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康特色 10 Canthaplus 10%,依检附数据说明,系由Canthaxanthin ≧ 10.0%、Ascorbyl palmitate 1±0.05%、Corn starch 18.4±1%、Sucrose 38.5±1%、Dextrin 27.1±1%、Ethoxyquin ≦ 5%组成,其中Canthaxanthin为β紫罗兰酮经化学合成反应而得,添加于饲料中,作为动物饲料(蛋禽、肉禽)的染色剂,提高在肠道中的吸收率,依HS注解对税则第3204节之诠释并参据欧盟BTI Referen 材质成分::Canthaxanthin ≧ 10.0%、Ascorbyl palmitate 1±0.05%、Corn starch 18.4±1% Sucrose 38.5±1%、Dextrin 27.1±1%、Ethoxyquin ≦ 5% 功能用途::动物饲料(蛋禽、肉禽)的染色剂,提高在肠道中的吸收率 发文文号 105AA0089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越南 140.53 公吨 72.65%
- 法国 38.35 公吨 19.82%
- 中国大陆 14.55 公吨 7.52%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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