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49990901 其他杂环化合物
除含氧/含氮/含硫/混合杂原子具名杂环以外的其他杂环化合物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5%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7.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两用物项候选 3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1C239.d 含有氨基二硝基苯并氧化呋咱或7-氨基-4,6-硝基苯并呋咱-1-氧化物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1C239.g 含有二氨基氧化偶氮呋咱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1C239.l 含有二氨基偶氮呋咱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易制毒化学品与监控化学品出口管制(部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须申请许可;《禁用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另受管制。麻黄碱类(见 2939)管制尤严。(商务部 / 公安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293499 共 3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1C239.d
含有氨基二硝基苯并氧化呋咱或7-氨基-4,6-硝基苯并呋咱-1-氧化物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中国商品编号 2934999084、3602009010、3602001010;d.氨基二硝基苯并氧化呋咱或7-氨基
-4,6- 硝 基 苯 并 呋 咱 -1- 氧 化 物
(ADNBF)(CAS97096-78-1);
-
1C239.g
含有二氨基氧化偶氮呋咱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中国商品编号 2934999084、3602009010、3602001010;g.二氨基氧化偶氮呋咱(DAAOF或
DAAF)(CAS78644-89-0);
-
1C239.l
含有二氨基偶氮呋咱的高能炸药或混合物;中国商品编号 2934999084、3602009010、3602001010;l.二氨基偶氮呋咱(DAAzF)(CAS
78644-90-3);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化审法)(部分):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等特定化学物质之出口受管理。(经济产业省 / 环境省)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有机化学品部分规格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847 (一)进口食品添加物,应依508规定办理。(二)进口感染性生物材料(供食品用途者除外),应依501规定办理。(三)进口非属上述项目者,应注明「本货品非属食品添加物、感染性生物材料」字样,免依上述规定办理。
-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适用条文 第 30 条 — 输入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时,应依海关专属货品分类号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查验并申报其产品有关信息。
运行前项规定,查验绩效优良之业者,中央主管机关得采取优惠之措施。
输入第一项产品非供贩卖,且其金额、数量符合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或经中央主管机关项目核准者,得免申请查验。 辅助说明:进口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食品用洗洁剂前,须依海关专属货品分类号列向卫生福利部申请输入查验并申报产品信息后始得输入;违反者可处新台币 3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歇业、停业。 违反罚则 第 47 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一、违反中央主管机关依第四条所为公告。
二、违反第七条第五项规定。
三、食品业者依第八条第三项、第九条第二项或第四项规定所登录、创建或申报之数据不实,或依第九条第三项开立之电子发票不实致影响食品追…
- 传染病防治法
:适用条文 第 60 条 — 主管机关对于入、出国(境)之运输工具及其所载物品,有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者,应采行下列措施:
一、对运输工具采行必要管制及防疫措施,所受损失并不予补偿。
二、对输入或旅客携带入国(境)之物品,令输入者、旅客退运或销毁,并不予补偿;对输出或旅客随身携带出国(境)之物品,准用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置。
主管机关对于违反中央主管机关所定有关申报、接受检疫或输入之物品,得不经检疫,径令其退运… 辅助说明:进口涉及传染病风险之物品(如检体、感染性材料)时,主管机关对入境运输工具及所载物品得采行必要管制、防疫措施,并得令输入者退运或销毁有传播之虞之物品且不予补偿;实际输入仍须依其货品所对应之药品、食品或感染性材料规定(如503、406、F01、501)办理。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5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5’photo Amidite T、HB-PD4-004(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omponent:5’photo Amidite T 100% Empirical Formula:C27H35N6012P Molecular Weight:666.57 Component:5'Photo AmiditeT 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2
- 申报货品::5’photo Amidite C、HB-PD3-010(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omponent:5'Photo Amidite C 100% Empirical Formula:C30H40N7012P Molecular Weight:721.65 Component:5'Photo Amidite C 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3
- 申报货品::NPPOC-dA(tac) RayDite™、A112N8-HH(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AS Number:114074-54-3 Empirical Formula (Hill Notation):C41H52B8O10P Molecular Weight:847.87 Component:NPPOC-dA(tac)Amidite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6
- 申报货品::5’photo Amidite A、HB-PD1-010(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omponent:5’photo Amidite A 100% Empirical Formula:C39H48N9012P Molecular Weight:865.83 Component:5'Photo AmiditeA 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4
- 申报货品::NPPOC-dT RayDite™、T111N8-HH(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AS Number:289885-26-3 Empirical Formula (Hill Notation):C29H40N5O10P Molecular Weight:649.63 Component:NPPOC-dT Amidite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5
- 申报货品::5’photo Amidite G、HB-PD2-008(2018-01-18)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依申请人提供SAFETY DATA SHEET,系为化学上定义之个别有机化合物,参据H.S.注解中文版对税则第2934节之诠释,以及美国海关分类NY J86534、NY N023406案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2934.99.90.90-1号。 材质成分::Component:5'Photo Amidite G 100% Empirical Formula:C38H46N9013P Molecular Weight:867.80 Component:5'Photo Amidite G 100% 功能用途::感光物质,用于DNA串行合成(for DNA Synthesis)。 发文文号 107CA0027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4,369.62 公吨 70.56%
- 日本 1,084.87 公吨 17.52%
- 印度 327.45 公吨 5.29%
- 美国 188.97 公吨 3.05%
- 德国 141.38 公吨 2.28%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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