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疾病药物查验登记审查费收费标准|第 3 条|食品药物管理|法规|生效中
卫生福利部|v1.0
最后修订: 2021-09-29
办理罕见疾病医疗器材查验登记者,每件应缴纳之审查费如下: 一、罕见疾病医疗器材查验登记优先审查,新台币五万四千元。 二、新原理、新结构、新材料、新性能或无类似品医疗器材查验登记,新台币三万九千元。 三、医疗器材品质管理系统检查,新台币一万一千四百元。 四、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及展延: (一)性能、用途或适应症变更,新台币一万二千元。 (二)变更规格,新台币七千五百元。 (三)移转、合并、产地或迁厂变更,新台币七千五百元。 (四)其他变更,新台币三千元。 (五)许可证之标签或说明书核定本补发,新台币三千元。 (六)原核准许可证有效期间展延,新台币二千四百元。 五、相关证明书及证明文档: (一)中文、英文制(销)售证明书,新台币五百四十元。 (二)中文、英文制造许可证明文档及其补发,新台币五百四十元。 六、许可证领证、补发或换发,新台币四百五十元。 前项第四款第三目之变更申请,每件以一厂次为限。 第一项第五款第一目之中文、英文制(销)售证明书之申请,每件以一许可证为限。 第一项第五款证明书及证明文档之申请,每件以一式三份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