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法|第 5 条|银行|法|生效中
第 一 章|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v1.0
最后修订: 2018-01-31
本法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