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第 4 条|银行|法|生效中
第 一 章|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v1.0
最后修订: 2023-06-28
各银行得经营之业务项目,由中央主管机关按其类别,就本法所定之范围内分别核定,并于营业执照上载明之。但其有关外汇业务之经营,须经中央银行之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