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第 12 条|银行|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节|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v1.0
最后修订: 2026-03-11
金融控股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将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损及现金流量之类似项目予以结合,并作必要之冲销。 金融控股公司财务报告会计项目之帐项内涵及各子公司之会计处理,依本准则及各业别财务报告编制准则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