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第 23 条|公平交易|法|生效中
第 三 章|公平交易委员会|v1.0
最后修订: 2017-06-14
事业不得以不当提供赠品、赠奖之方法,争取交易之机会。 前项赠品、赠奖之范围、不当提供之额度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