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材行政规费收费标准|第 3 条|食品药物管理|法规|生效中
卫生福利部|v1.0
最后修订: 2023-02-23
中央主管机关办理前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一目、第五款第五目及第六款第五目至第十目之查核,查核人员及专家之临场费,应比照国外出差旅费报支要点之规定,向被查核者收取。